自从这个事件之后,上海的老人死亡率才有了根本性的下降。
“活人被送上殡仪车”事件启示录:底线是如何被击穿的?
呦呦鹿鸣
2022-05-03 07:31
湖南
知名财经自媒体 呦呦鹿鸣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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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Benjamin Farren from Pexels
文 / 呦呦鹿鸣黄志杰
很多很多年之后,发生在2022年5月1日上海新长征福利院的这个故事,将依然会被人提起,因为在这一刻,底线被击穿了:
这一天,一个路人上传的视频显示,他看见一辆殡仪车来到福利院门口,袋子里的遗体正被送上殡仪车,但有人提出质疑:“活的,活的。”穿蓝衣的殡仪工作人员打开袋子,掀开了“遗体”脸部的一块毛巾,可是,穿白衣的福利院工作人员又把毛巾盖回去了。这一举措让周围的人表示不解,怎能又盖回去呢?商议之后,还活着的老人被推下车,回福利院。
这就是事件的经过,这则视频我无法上传,便用以上文字记叙。下面这张动图,是其中的部分:
▲来自殡仪馆的蓝衣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打开袋子掀开毛巾,来自福利院的白衣工作人员又盖回去
视频传出后,民情哗然。5月2日,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表示确有此事,目前老人已转运至医院救治,生命体征趋稳。下午,处理就升级,普陀区做出通报:
1、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东党纪立案调查;对区民政局副局长黄耀红,养老服务科科长刘颖华,长征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吴友成3人免职、党纪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对新长征福利院院长葛芳免职、政务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
2、区卫健委吊销涉事医生田某某医师执业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调查。
3、区民政局对新长征福利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派驻工作组进驻该福利院。
事情可以到此止步吗?当然不能。
我有段时间要做养老领域的事业,投入了几年时间,也实地访问过一些养老院。养老这件事,范围很大,但一定绕不开“生命的终点”这个核心点。具体到养老院,不论是公办还是民营,在老人临终问题上,都极为重视。这是最基本的。简单来说,养老院分为两种,一种有内设医疗机构,有处方权,一种没有内设医疗机构。一旦发现老人临终,有内设医疗机构的,至少需要由医生抢救并核查心电图,确认后开具《死亡证明》,后者,通知120急救(在北京市,也可以呼叫999急救),经医生抢救,抢救无效后获取《死亡证明》。也就是说,不论如何,只有在获得《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才能通知殡仪车。
养老院“临终”还有一个关键环节:通知家属。这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如果有家属,则由家属决定丧葬事宜,如果联系不上家属,也应该通知警方,由警方再通知殡仪馆。
以上过程中,两种人是必须参与其中的:当班医护人员、院领导。
所以,当还活着的人被送上了殡仪车,就意味着在这之前,一定有人省去了不应该省去的硬环节,而且是多个环节,或者,没有省去环节,但操作者形同虚设,漠视生命。
换言之,在殡仪车到来之前,底线已经被击穿了。
这让我担心起另一个人来。也是上海普陀区,4月29日,上午10点,一位读者联系我说:普陀一村有一位102岁的老人,姓余,她本来是足不出户的,4月22日抗原两条杠,便通知居委会;4月28日晚,居委会通知家属说将老人送去医院隔离,后来,家属才知道老人被送去了方舱,“路上被吓得裤子都尿湿了”,一晚睡在方舱大厅里,然后靠在方舱门口;家属非常着急,女儿坐在椅子上一整夜没睡,反复向方舱申请要去医院,但得到回复说进了方舱就不能去医院了。
到第二天,因为是读者的缘故,他们的求助联系到了我这里,我把这件事拜托给一位熟悉的朋友,她又联络了其他几位志愿者,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当天下午4点,老人从方舱被转入了一家护理条件比较好的养老院。
为什么选择养老院而不是定点的隔离医院呢?因为这位百岁老人的邻居说,看到区里定点的隔离医院里最近不少老人去世,与事的诸君非常担忧,联络去有护理条件的养老院是更令人安心的选择。
这个安排让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但今天看到同在普陀区的养老院竟然出现这样的事件,心中又不由地悬了起来:
万一这家养老院的底线也一样被击穿了,我们所谓的“帮忙”,是不是反而害了老人?
所以,看到普陀区以最快速度做出处理,我觉得很对。涉及到底线的事,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新长征福利院这一恶性事件绝不仅仅是一家一户一院的事,它涉及到我们的信心。一旦最基本的信任都不存在了,我们以后该如何作为?
在某些时刻,我们可以积极地进行紧急社会救济,但是,这些是非常态的,更重要的是:常态下的社会运行需要基本保障,需要维持在一个基本的文明平台上。
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常态下的社会运行,需要社会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更主要的是,每个环节守住本份。这样才能避免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悲剧。
比如说,新长征福利院门前这个案例,心电图在哪里?《死亡证明》在哪里?家属在哪里?警察在哪里?120在哪里?福利院领导在哪里?怎么就走到了送上殡仪车火化这一步?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案例,它的极端,实际上是我们许多日常操作的放大。
我举个例子。去年年底,我注意到各地法院集中出现了一类普法典型案件:某某农村老爷爷、老太太不懂法、不守法,因为庄稼受到了损失,动用手段,猎杀野猪若干头,构成以非法狩猎罪,法院捍卫法律,将其判处有期徒刑,被告表示认罪认罚……云云。比如,2021年的河南南阳淅川县法院,2020年的四川巴中巴州区法院等。我陆续写了几篇文章,比如《想想别人》,提出了批评:这样的判决既伤害了底层民众,缺乏同理心,也违反了法律精神,不仅没有起到捍卫法律的作用,反而破坏了法治。
结果呢,一批自称一贯支持呦呦鹿鸣的读者就觉得受到了委屈,开始反驳我了:“这种事你怎么可以责怪我们法院人呢?案件公安办了,县政府表态了,检察院公诉了,前面那么多流程,最后才到我们法院,我们有什么办法?”
我惊讶于他们的振振有词,更惊讶于他们的心安理得。
确实,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公诉之后,法院判决无罪的情况很少见,因为这意味着法院否定了公安、检察的工作,而这几个单位同属政法委领导,大家都算同僚。前面一盘盘菜都做好端上来了,怎么办?
可是,如果别人要怎样你就怎样,还要你做什么?你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你要遵循的是法律的精神,还是“同僚”的意见?你手上拿的是法槌,还是同事的香烟?
你是最后的底线,我不批评你批评谁?
我是第一个批评“麻木司法”的人,而且反复批评这种疾病,我这样一个温和的人,也常常不得不把话说得尖锐。事实上,麻木不仁这种疾病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病入骨髓。我们尖锐的话说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正是因为肉眼可见的麻木,才会忘记了本职,忘记了肩上的责任,才会将一些表面细微实则恐怖的罪恶一个个地放出来,汇聚成魔鬼群落。
比如,“好吧,是领导让我开死亡证明的,既然是领导的意思,那我就开好了,毕竟,违反领导的意思是不对的,天塌下来,有领导顶着。”“嗯,以前都是这么操作的,那就这样干吧……”
我们知道,公务员必须执行上级命令,这是常识。但是,我也想提醒各位,《公务员法》中,在第六十条做了这样的规定:
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条法律的意思是:发现上级命令错误,可以提出改正意见,如果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执行者也应当承担责任。换言之,“上级命令”也不是挡箭牌,不是免死金牌。
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法律?因为公务员也是人,或者说,首先是人。是人就有判断力,就有意志,在“命令”之上,还有法律,还有天理。
国家是在这里预留了一个刹车阀。它很少用,但不等于不存在。
至于说“同事的要求”“前面程序已经做了”这些说辞,就更低级了,只不过是“老好人”式的敷衍。乡愿,德之贼也。社会很大,我们每个人确实只能做其中一个小环节,做一颗小螺丝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螺丝钉都必须无条件地跟随前面的螺丝钉。螺丝钉有螺丝钉的本份,我们每个人守住自己的本份,守住自己的责任,社会才能维系底线之上的健康运行。
反之,则是麻木。
那么,为什么会麻木呢?麻木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缺乏慎独的修养,缺乏关心苍生的同理心,更是因为缺乏监督,是因为本该关住权力的“笼子”形同虚设。
这是我们要特别关心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院长、局长在某个极端事件后被免职。应该关心的不是某个干部个人的命运,而是:在事件之外,是否还有同类事件在悄然发生?我们是否有能力避免同类事件继续发生?
试问,如果不是路人恰好拍了这个视频,如果不是朋友圈的朋友积极关注,新长征福利院这件事只怕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之中,等待下一次悲剧的发生。
多少哭声,多少生命在角落里失踪?因为知道的多,能说的少,这个问题,常常令我夜不能寐。今天写这么多不讨喜的文字,恐怕又要冒犯到很多人的逆鳞了,据说,有这逆鳞的动物,触之必怒,但在这样的时刻,我也不得不说、不得不触了。
长夜漫漫,愿那些即将离开世界的人在最后的时刻都能被温柔以待。
20220502呦呦鹿鸣
来源: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uper?_refluxos=&pageType=1&nid=news_9847699933347506591&wfr=
评论:
lvwawasteffen8
非常赞同作者的观点,希望我们在养老问题上能有更多的人用心善待老人,让老年人得到该有的尊严,让每一个老人都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感到温暖
05-03 10:45
来自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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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9
伏昆峰04R
人心险恶
17小时前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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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uzhong9090
10年,20年,30年之后,我们同样是老人,同样需要关怀,需要温度
05-03 16:01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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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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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学名LY
您的写作非常棒,社会的政义永远不会这样下去您的写作让所有人敬佩!
05-03 11:06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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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0
北门有昆曲
真奇怪!意思表达正确字也要正确吧
12小时前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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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柏k0
大家能懂表达的意思就行了,,什么要看主流,不要揪结小毛病,,,,这也是善意和宽容的表现
13小时前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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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LICHUNWANG
做这件事情的人,尤其是把白毛巾重新盖在老人脸上的哪个人,不知道他有没有父母?当他老了的时候,如果有人这样对待它,它会怎么想!
05-03 12:55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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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
怀昶018
我们这里有个养老院,美其名曰孝善,我家有位亲戚老人,住进去从来没有给洗过脚,洗过澡。可在电视广告宣传里,说的呱呱地。
12小时前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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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C
判刑吧!太可怕了!
14小时前
来自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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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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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郑尚羽
分析中肯,句句中的,语重心长,苦口婆心。愿有更多这样的文字警世。
05-03 11:14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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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3
袱蹿海硢
正义的作者,为你点赞!
05-03 10:52
来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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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0
宓英c5
严惩不待,
05-03 14:26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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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叶竹延
从这篇文章里看出你是个很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同时也是个很有才学的人!
05-03 10:3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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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3
oOl果果lOo
我也是因为这个,所以关注了。
16小时前
来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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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uli小乖乖
你也是个善良的人!
20小时前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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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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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娴囡囡
娱乐领域爱好者
请善待尊重每一位病患和公民!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05-03 10:41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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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
溜达一O
呵,假死状态,和真死没区别。急救都没啥用。静置两三天活过来的都有。别都用无知当菜刀砍人。好多放焚化炉活过来的被烧了都不稀奇,拿个例上钢上线。真服了这么多无知的人了。
05-03 14:22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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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相隽7T
你这不是找挨骂吗?何苦呢这是!
13小时前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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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a123456a
估计平时没少虐待妻儿老小
14小时前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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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扰龙晨FV
为有正义感殡仪馆工作人员,
05-03 11:21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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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7
束扰龙晨FV
有些人连基本的都做不到
14小时前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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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木雕
这是基本的,我觉得没啥好赞的
15小时前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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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子说天君视
写的真好,社会需要你这样的正义和文字
05-03 10:41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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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
改康安dG
写的很好。正义的人
05-03 10:41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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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
红茶大哥大
幸好被人发现,老人运气好免于一死。那么,以往被送去殡仪馆火化的老人,是不是也有活着就被送进火化炉了的?细思极恐,毛发倒竖啊!不敢往下想了,不敢不敢,打住思路吧!
05-03 14:28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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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研感妇乜谜融51
肯定会到停尸房 里面相当于冷库 年龄大身体弱,不死也会冻死
14小时前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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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想人生
火葬场一般会再次看看证明和尸体,不会直接推进去,至少他们还是敬畏生命的,不会烧活人,也怕半夜有人找
15小时前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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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浆糊S
正义之声!作者威武!
05-03 10:27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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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
集悦RD
我有个亲戚因脑梗在四平脑科医院住院三天后宣布死亡“死者”有个亲哥在外地想看最后一眼在家又等一天一蓿约好殡仪馆见哥哥先开蒙尸布看弟弟有只手在动,后来恢复的挺好自理没问题都十多年了还活着呢,就是瘦168的身高就89斤
05-03 10:38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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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集悦RD
18小时前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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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一生阿S
古人真英明,人死后静置三天再入棺。现在都是这边心跳停止,那边就送殡仪馆冷柜。
21小时前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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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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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HWYFLW
说的太好了,一针见血,给作者大大的赞
05-03 11:24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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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兰花卷
这是我看过这么多百度推文中,最有内容的一篇。建议百度把那些没营养、没内容、博眼球的文章都下了吧,影响了正常人的价值观、世界观!
05-03 11:3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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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感性的天宣
半年才能看到一篇这样的好文章,真不容易
15小时前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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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阳光2729
没错,那些没内容骗流量毁三观的文章和视频百度确实不应该推荐,还占用公众资源
15小时前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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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星河
感谢殡仪馆工作人员,应该重用他们,他们尊重生命!感谢拍视频的和作者,你们是人性的悍卫者!
05-03 12:42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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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linners
愿那些即将离开世界的人在最后的时刻都能被温柔以待。
05-03 10:42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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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
竭铭02r
支持有正义有良知的作者
05-03 10:30
来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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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Eric来说说
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很有深度的一篇文章
05-03 10:23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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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老人未死送往殡仪馆,福利院道歉,不可原谅
2022-05-03 11:32 安徽
思无邪念
5月1日下午,网传上海一家福利院在转运“死亡”老人时,发现老人还活着。今天早晨,媒体采访事发的新长征福利院及普陀区民政局了解到,证实了此事。现在该老人已经送到医院治疗,并无大碍。
令人难以置信,想不到还确有其事,最初还以为是有人为博得眼球,伪造的故事。
对于此事,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或许当时发现老人已无生命迹象,然后在运输过程中,道路颠簸把老人弄醒了,这个也是有可能的,这类事之前也出现过。笔者?把?视频?看了?,车?当时?还?没?开走?。
人死亡后,不是应该要医生经过鉴定是否死亡,然后发死亡证明才能火化的么?没死亡证明也可以火化?
这件事骇人听闻,一个活生生居然被冠以“逝世”的名义装袋拉走,假如是转运殡仪馆没有被发现还活着,后果将不堪设想,光想想就让人觉得胆颤心惊。
难道该福利院没有有一套严格确实认流程?应当有一些书面的文件证明之类的,这些书面文件应该不会很复杂,新长征福利院莫非不晓得,又或者是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而没有按照流程操作?这中间怎么会如此疏忽,人命关天可丝毫不能马虎。
谁有这么随意判定人的生死?竟然如此泯灭人性,老人是否死亡,福利院是怎么鉴定的?难道是由工作人员说了算吗?
这家名为新长征福利院,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老人被装进黄色裹尸袋,装上殡仪馆的车,过程中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发现裹尸袋里的“尸身”一直在动,觉得老人还没死,马上拉开裹尸袋,发现老人还活着。
简直不敢相信!福利院在搞什么鬼!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老人的生命体征弱,造成了假死现象,被误认为已经过世。另外一种是明知还活着,却当作死人处理。
第一种,性质略微没有那么严重,但也一样不可能被人谅解。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马虎大意的工作人员看成死了,简直不可原谅。
第二种,则不是疏忽,而是人坏。那是得有多大的仇才会做出这种事来,就算有多大的仇也不应该啊,因为这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难以想象,漠视生命,视生命如儿戏,可见其管理有多么糟糕。
想不到现在还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人去世之后不进行反复确认,就这样草率叫殡仪馆的人过来搬运。真的没想到昨天网上疯传的事情竟然是真的,有时候宁可相信这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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