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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踢桃巴灵  2021-11-13

      多层次养老 生活更美好(深度观察)

      自20世纪末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2000年至2019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增加到2.5388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2%上升至18.1%。

      为应对老龄化趋势,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如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如何构建?如何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需求

      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联手,“无围墙”专业服务提升老人生活品质

      秋日阳光和煦,86岁的刘海芳老两口跟老伙伴们在院子里边散步边聊天。这里是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浙江绿康医养集团运营管理。

      “就在这安家了!”几个月前,刘海芳和老伴来到这儿,一住就不想走了。刘海芳说,“年纪越大体力越差,买菜做饭、操持家务都更费劲,在这有现成的饭吃,房间有人打扫,咱就散散步、看看书,多惬意。”

      福利中心院长周承海介绍,院里有660张养老床位,428张医疗护理床位,吃住、医疗条件都不错,老人们的精神生活也丰富多彩,可以去阅览室看书读报,还经常举办舞会、歌会,老有所乐。

      机构养老以专业服务见长,老人们住着省心、放心。不过眼下在我国,像刘海芳一样住养老院的老人仍属于少数,超过90%的老人还是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图的是“亲友常见面、住着更自在”。

      在家里和社区中养老,能获得专业照料吗?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最早实践“社区养老驿站”的西城区月坛街道。

      86岁的姜奶奶就住在月坛街道汽北社区。10多年前,她患脑出血落下病根,腿脚不听使唤,连门都难出,吃饭、洗澡就更成问题。

      “多亏‘女儿’小任,有啥困难我只找她。”姜奶奶口中的小任,名叫任五英,是汽北社区养老驿站的专业护理员,她陪伴姜奶奶走过低落的时光,也在长期照料中结下深厚情谊。“随叫随到,放下饭碗就奔过来,比亲闺女还亲!”姜奶奶说。

      这家养老驿站是月坛“无围墙”敬老院管理下的一个站点,倡导“有限空间、无限服务”,通过引入专业养老机构、家政、商超、志愿者组织等平台,为老人提供进社区、进家门的养老照护。仅2019年,街道9家驿站就为辖区26个社区的老人提供了超过16万次的日间照料、陪同就医、助餐助浴、文娱活动等服务。

      “一些社区老龄人口多、养老资源较少、老人收入相对不高,满足居民养老服务需求是个大难题。现在居家养老和社区、机构养老互为补充,使难题迎刃而解。”月坛街道市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于锐说。

      北京市“社区养老驿站”的探索,勾勒出未来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轮廓——

      “从供给侧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能够使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更好发挥各自优势、功能互补,织牢织密养老服务网络。”中国老龄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李志宏认为,强化各层次养老服务的协调性,有助于老人们享受到综合、连续的养老服务。

      从需求侧看,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和健康状况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说,能自理的老人一般会居家养老,或去社区解决吃饭、医疗、娱乐等需求;失能程度加重的老人,则需专业机构照护。

      更长远地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能带动“银发经济”,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大家保险集团董事长何肖锋认为,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在满足养老需求、吸纳就业方面潜力巨大,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既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撑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着力点。

      医养结合,为“带病养老”增便利

      节省医疗资源,盘活闲置资源,填补养老服务医护短板

      2019年,我国超过1.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达75%。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7岁,但还存在患病比例高、带病生存等问题。

      如何提高患病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医养结合是个好办法。

      目前医养结合在我国主要有三种模式:养老机构增添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以及在居家和社区整合医养资源,使医疗服务进家门、进社区。

      对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76岁的北京居民吴奶奶深有体会,“我是老病号,有冠心病,还得过脑梗。”6年前,她搬进昌平区的东篱敬老院,一墙之隔的北京市隆福医院打消了她“生病咋办”的顾虑:敬老院和医院有合作,出门就能看病,还能直接刷医保卡,特方便。

      一个月前,吴奶奶突然说话困难,喝水也呛嗓子。隆福医院的医生了解她的病史后,赶紧安排做CT、核磁,果然又有轻微脑梗。好在发现早,治疗及时,她的行动能力几乎没受损。“晚上不愿睡病房,就回敬老院睡觉,瞧,这个就叫医养结合!”吴奶奶笑着说。

      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住在江西省宜春市老年护理院的黄伍香老人赞不绝口:“护理院就设在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小花园中,每天该输氧治疗时,护士就到我房间来,输完氧接着和大家打牌、聊天,啥也不耽误。”

      “有病治病,没病养老。”老年护理院副院长杜晓红说,医院创办老年护理院有专业优势,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精神护理等服务。

      更多老人留在社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日前,记者来到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的美好家园孝慈轩养老服务中心,恰巧遇到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文小妮给94岁的余仕雄检查身体。“雄伯,最近血糖控制得不错,继续保持啊!”文小妮转过脸又交代护士,“今天起,他的胰岛素可以少打4个单位。”

      “我们这儿的老人平均年龄87岁,许多人患有慢性病。”东湖西孝慈轩副院长李敏介绍,为加强医养结合,孝慈轩和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了服务协议,和附近的广东省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合作,一旦老人突发危重病,走“绿色通道”快速转诊。

      业内人士认为,开展医养结合具有多重经济社会效益。

      首先,有利于医疗和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副司长蔡菲表示,单一的医疗、养老体系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医养结合可以整合健康和养老资源,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医养结合一方面减少失能老人在大医院长期‘压床’,节省宝贵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盘活部分养老院、中小医院的闲置资源,平衡医养供求关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说。

      其次,医养结合社会效益明显。北京市隆福医院院长卢艳丽认为,我国超过90%的老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医养结合能够减轻子女的照料负担,减少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第三,医养结合也具备长期经济效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陶文忠表示,医养结合拉长了健康养老产业链,能促进照护设施、智慧养老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发展。

      “医养结合产业既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也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社会参与性强,就业岗位多,是新发展格局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蔡菲说。

      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政策落实,细化服务标准,补上人才缺口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赵辰昕表示,经过几年发展,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已经累计安排超过120亿元。

      ——支持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陆续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土地、规划、报批建设、医养结合等一系列政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国家对医养结合投入真金白银。2018年底,孝慈轩成立了有资质的护理站,民政部门一次性补贴了40万元。”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执行总裁谢三林介绍,目前开办养老机构不仅享受护理补贴,还有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服务人员岗位补贴等,疫情防控期间,还出台租金减免、社保减免、公积金缓交等政策。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截至去年底,我国养老机构超过3.4万个,其中社会力量占比超过50%。同时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与养老服务也在快速融合,一大批机构在社区、居家养老等细分领域布局。

      近年来,一些保险企业延长产业链,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大家健康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宁介绍,他们运营的养老社区,通过医疗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集“养老社区医务室 互联网医院 就近三甲医院 海外医疗”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十三五”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但是与快速增长的需求相比,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管理效能不高、标准建设滞后和人才供应不足成为三大短板。

      业内人士表示,各部门、各地方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但部分政策没有落实、落细、有效衔接。

      某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的医养合作还不够顺畅,“我们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想对接居家医疗服务,但医院表示现有政策不允许医务人员上门打针和开药,只能做最基本的测血压、测血糖等。此外社区医生人手有限,难以及时上门服务。”

      “在医和养之间,缺少专业‘衔接’机构。”卢艳丽说,医院对老人完成治疗后,许多人虽然达到出院标准,但其实并不适合马上回家或回归社会,需要有专门的康复机构去承接,最好待上2周到一个月时间,逐渐恢复生活能力并适应社会,而这类康复护理机构我国还很少。

      居家和社区养老的相关服务标准还存在滞后、重叠和模糊问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设施、项目、质量与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老年人需求量最大的居家上门类服务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服务标准等,这是一些医养机构不敢、也不愿提供上门服务的原因之一。”李志宏说。

      专业养老人才严重不足也制约着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表示,当前特别缺一线康复、护理人才,以及养老管理人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4000万人,而持证养老护理员仅30万人。按照1∶5的平均护理配比,人才缺口达780万人,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未来缺口可能更大。

      现有人才队伍也亟须提质升级。“我国老年医学起步较晚,职业吸引力有待提高。希望能改善老年医学类医务人员的待遇,多提供学习、培训机会,打开职业发展通道。”卢艳丽说。

      受访专家建议,下一步可从政策支持、人才培养、强化监管等方面继续补短板、提质量,夯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优环境、定标准。“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降低土地成本、融资成本、税费成本等,破解养老服务业‘运营难、融资难、盈利难、招人难’;还要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把好服务质量关。”李志宏说。

      引资金、蓄人才。“将社会资本引入养老服务业,有利于增加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伟建议,相关部门应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引导服务供给与需求相适应,增加多样化、个性化的老年服务。

      蔡菲表示,国家卫健委正在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8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搭建继续教育平台,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提供专项培训。”

      在人才培养上,要进一步激发企业积极性。“目前泰康保险集团与全国28所院校‘结对子’,定向培养护理人才等,未来泰康还将创办护理学院,构建养老服务人才的长期供应链。”泰康健投高级副总裁邱建伟说。

      定职责、强监管。“去年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监管。”蔡菲表示,明确监管职责,有利于推动相关政策有效衔接、落地。国家卫健委会每年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会同民政部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李志宏认为,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下一步应建立规范统一、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医养等机构的服务开展实时跟踪、质量评估、信用管理;同时各部门应完善相关监管标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除了事中事后监管,今后还应做好事前监管。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升识别违规风险的能力水平,严禁养老机构改变服务性质,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信息监测和风险提示,加强养老设施和服务安全防范,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数据来源:民政部、国家卫健委

      兜牢老有所养保障网(记者手记)

      老人家灿烂的笑容,是全面小康的温暖底色。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老年群体,未来一段时间老龄化程度还将进一步加深。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

      面对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提高政策执行力,尽快补齐现有政策衔接不到位、服务标准滞后、养老人才缺乏等短板,使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扩量提质,兜牢“老有所养”保障网;同时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引入社会资本,创新产品服务,挖掘养老需求,促进商业养老服务长足发展,使其成为新的增长点,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13日 19 版)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人民网(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21-03-08 07:30

      “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四川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张力委员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近10亿人。

      张力委员建议,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相关部门应尽快推动相关工作,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给予税收支持、资金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本报记者宋豪新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08日 11 版)


      评论丨发展第三支柱,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踢桃巴灵 2021-01-29

      黄石松(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央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重提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并着重强调规范发展具有十分不寻常的意义。

      我国养老金体系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政府倡导、企业自主发展的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重在发挥个人的作用,所有民众都可以自愿购买保障养老资金收益的年金保险,积累长期养老金,享受养老服务。

      从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看,养老要靠自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通过财税政策调整,增强个人对于养老的自我保障能力,以分散风险,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当前中国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的突出问题

      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总量不足。我国养老金增长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压力,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我国将面临财政收入增长下行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双重压力。根据预测,由于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群在即将进入60岁退休年龄,“十四五”时期中国老年人口总体规模将会延续增长的“主基调”。期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3亿人,累计增长约5300万人,明显高于“十三五”时期老年人口增长数量的3500万人。

      二是结构仍需优化。总体上看,中国目前三大支柱的构成比例大致为78:18:4,第三支柱发展空间较大。近年来,为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我国持续降低了基本养老保险中企业和个人上缴的比例,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有所下降,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补充。应加快推进配套的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提高个人和金融保险企业对发展“第三支柱”的积极性,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

      中国如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坚持两手抓,一方面,要规范市场,强化对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和养老金融服务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具备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功能的长期储蓄功能型商业性养老保险。

      建立跨部门决策和协调机制。在顶层设计上,对养老金体系进行结构性改革,发展第三支柱,首先需要一个跨多部门的高层决策体制,三大支柱同步设计,打通和建立三大支柱之间对接机制, 包括税优政策对接,投资管理对接,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对接。构建政府、企业与个人共同支撑的“三位一体”的结构均衡的养老金体系。适当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第三支柱发展提供空间。

      采取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账户制。从国际主流制度安排来看,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账户、开放的产品准入、统一的信息归集是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成功的关键。账户制有以下特点:一是账户与个人绑定,不随投资者职业、空间等的转换而发生转移;二是税收优惠,只有通过该账户投资个人养老产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三是账户制并不针对特定的产品,在该账户下,投资者面对丰富的养老金管理产品,可根据年龄、风险偏好、税收优惠等进行产品选择;四是建立面向所有金融行业的统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平台,与税收管理系统对接,为金融机构参与第三支柱提供支撑。

      给予税收政策的支持。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建立或撬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是国际通行做法,通常有延税型和免税型两种。扩大税优政策覆盖范围和优惠力度,在鼓励人群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将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扩大到所有纳税人, 简化流程和手续,为购买养老保险提供便利,提高制度优势和吸引力。

      通过竞争机制提高效率。通过竞争机制,开发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服务居民有效抵御长寿风险。实现个人养老保险配置的最佳组合。

      加强养老保险基础建设。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统计指标的内涵、统计标准和统计规范,修订完善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数据基础等。统一投保的合同、流程和领取养老金的标准。


      构建中国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现实困境与破解之道(深度)

      踢桃巴灵  2019-05-21

      多层次养老 生活更美好(深度观察)

      近些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体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涉及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文件达到80多个。十八大以来,加快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自十八大以来颁布的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达50多个。

      总体来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与方向越来越明确,提出要实现“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发展,市场与社会主体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重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四是越来越重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五是越来越重视医养结合与老年护理服务,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具体任务。

      尽管如此,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需要明确和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美好生活需求,形成和完善新时代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困境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有效的供需调节体制机制

      一是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我国养老服务管理涉及民政部、商务部、老龄委、发改委、财政部、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责权不明、政出多门等问题突出,导致政策内容多有重叠、交叉甚至冲突,政策落实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及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多头、政策体系不统一,给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带来了较高的制度性成本。

      二是尚未形成推动养老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

      我国现行的养老服务政策更倾向于公立机构、民办非营利机构所提供的以事业性为主的养老服务,而相应由企业主体提供的产业性养老服务无法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同时,政府提供的事业性养老服务对象与市场化养老服务对象划分不清,以及政府直接参与事业性养老服务的提供,导致不平等竞争以及公办养老一床难求和民办养老高空置率现象的并存,养老事业发展对产业发展产生了挤出效应,使得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在加重财政负担的同时,降低了养老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尚未形成有效调节供需结构的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多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主要以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床位补贴为主,且补贴标准没有能够与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和服务消费体验相结合,导致养老服务机构为最大限度获取补贴,“重量不重质”,盲目扩建普通养老床位,而针对失能老人刚性长期照护需求的护理型床位极度匮乏。

      重机构和设施建设、轻服务,导致服务功能供需错配、服务质量低下、服务资源闲置浪费、老年人服务购买意愿不足和财政支持的低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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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标准监督体系建设滞后

      一是国家层面统一的基础性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养老服务质量管控以地方标准为主,国家层面统一的基础性标准发展相对滞后,不利于养老服务质量的统一监管。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管、反馈机制中缺乏市场导向,行业组织、企业参与程度不够,标准缺乏实践经验,难以有效推行。

      二是以服务为核心的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主要侧重于管理、建筑、设施等方面,而并没有建立专门针对服务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重了养老服务机构重设施建设、轻服务质量的问题。

      三是多层次服务标准体系有待健全。城乡发展、地区间发展的不充分、不均衡当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国家层面基础性标准的建设在现阶段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特征,推进多层次服务标准监督体系的建设。

      四是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认证体系有待健全。我国养老服务评估体系仍在探索中,养老服务评估的内容不统一、评估用途较单一、缺乏信息化手段支撑,导致养老服务质量的市场约束、激励和监管的实效性不足。

      多层次统一化服务标准、评估认证、监督体系的缺失,使得社会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具有随意性、盲目性和短期获利性,损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养老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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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长期匮乏

      专业化、职业化人才是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基。目前,我国面临养老服务人才稀缺与从业人员大量流失并存的困境。导致这一困境的原因,首要在于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整体认知不足,包括对养老服务的专业性、技术性、职业性认知不足,养老服务被视为“伺候人”的低端服务;对为老年人服务是传承中华美德、构建敬老孝老环境、体现社会主义现代文明主要举措的认识不足;对养老服务人员在人格上更具有爱心、社会公德的认知不足;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尊敬和爱戴不足。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无法得到正视,加上社会化培养体系、职业化体系发展不足,造成我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长期匮乏,严重制约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医养结合重医轻养,过于强调医养机构建设,忽视了医养资源与机制整合

      我国医养结合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善、成熟的医养结合模式。

      一是医养结合的重心存在偏颇,重医轻养,导致“以‘医’养‘养’”,通过医疗来维持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忽视了医、养、护综合功能的发挥。

      二是过分强调医养机构建设,重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建设与整合,忽视了医养资源与机制的整合。

      三是存在资源浪费和滥用的风险。一些医养机构存在强烈的谋利动机,导致过度医疗行为的发生,恶意套取医保资源和国家补贴。

      四是医养结合对社区、家庭的延伸不够,主要局限在机构内,忽视了社区、居家养老中的医养结合需求,影响了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此外,一些医养结合机构考虑成本高、收益低、难度大等因素,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养服务提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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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十分落后,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农民养老服务令人堪忧

      相比而言,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为薄弱和滞后,服务数量和质量均严重供不应求,农民养老服务令人堪忧。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不足。由于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公办养老机构数量较少,贴近农村社区居民需求的养老机构更少。一些农村留守、空巢老人难以享受到相应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农村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照料情况很差。由于农民收入和消费能力有限,投资收益率较低,政府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机构不愿意投资农村。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比较简陋。农村养老机构的医疗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生活设施、服务设施因陋就简,严重影响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的生活。

      三是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较低。缺少专业化的农村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很多地方的农村养老机构负责人为临时聘用人员,是一些年龄偏大的“年轻老人”,他们的待遇水平较低,月工资水平也就1000元左右。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更是缺乏,几乎都是一些农村“大龄妇女”在做一些基本的服务工作。由于社会地位低、待遇水平低、工作条件差、地理位置偏远、激励措施不到位,年轻的专业护理人员不愿意到农村养老机构去工作。

      四是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公益性服务组织对农村养老服务的参与不够,难以为农村留守、空巢、失能老人提供公益性、专业化、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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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构建我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兜底线、保基本、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未来需要在现有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与发展方向。总体而言,应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兜底线、保基本、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各类人群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政府主导,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做好系统规划与顶层设计,履行兜底责任,加强市场、社会的监管,加强政策设计与法制建设。

      尤其是要通过政府的财政投入,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主体为“三无”、贫困、失独等特殊老人提供兜底性、福利性的养老服务。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揽全部责任,需要充分运用市场和社会资源,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家庭、个人等多主体协同参与,保障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专业化是未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努力方向,是保障养老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需要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

      (二)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职责定位,加强和改进财政投入,完善政策体系与实施机制

      1.明确政府职责定位,保障兜底性、福利性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政府是基本养老服务最重要的责任主体,政府的职能定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满足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需要牢牢把握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兜底线、保基本、扶市场”的职能。

      保障低收入者、贫困老年人和特殊老年人的兜底性、福利性养老服务需求。发挥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宣传引导、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法制建设、监督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三无”人员、贫困人口、特殊老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中的托底作用,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在确保兜底性、福利性服务的同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在发挥家庭和个人作用的基础上,实现各类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

      在明确政府职责的同时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确保政府不缺位、不越位,在确保政府保障兜底性、福利性服务的基础上,其他各类服务充分交给市场和社会主体。

      2.加大兜底性、福利性和基本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明确投入重点,完善投入方式

      需要从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将养老服务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强财政支出的约束力。加强监督检查与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规定。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平衡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开展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财政支出与养老服务事权相适应,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财政责任。

      需要明确财政投入的重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投入应该聚焦于养老服务的薄弱方面,比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兜底性养老服务支出。完善财政投入方式,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为主,从事后投入转向事前、事中与事后投入相结合。

      3.提升养老服务政策的精准性,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建议重新梳理、评估和完善现有的政策文件,对其中比较笼统、含糊的条款进行细化,制定配套的政策实施办法。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准确评估不同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收入水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把握不同地区之间需求与能力的差异性,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条款,精准施策。

      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行为,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评级升、降级机制以及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由政府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实现政府监督与行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协同配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健全老年人及家属对服务的反馈机制,通过设立老年维权绿色通道、消费公益热线等方式,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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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形成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局面

      在明确政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兜底线、保基本”作用的同时,需要充分运用市场和社会资源,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全面发展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局面,满足不同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1.在体现公益职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在确保实现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兜底性、福利性养老服务的同时,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活力和效率。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改革,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重应不超过50%。在公建民营改革的过程中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来。通过各种支持政策吸引市场资源投入,实现专业化的管理运营。

      2.大力发展市场化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其管理运营和服务能力

      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应该充分体现市场化导向,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差异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促进竞争性市场的发育,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营利能力与收益。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应该充分体现市场化导向,开展市场竞争,提升营利能力与经济效益。

      避免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提供的完全同质化、功能单一化,避免过于低端化与过于高端化,应该根据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和收入能力,提供大众化、差异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的精准性与可及性。

      在加强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全方位支持的同时,要增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独立性和“造血”功能,避免陷入长期依赖政府的被动发展局面。政府在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过程中,应该实现生存运营型投入与发展型投入并重。

      3.取消民非性养老机构类型,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培育与支持力度

      鉴于民非养老机构的属性不明与定位不清带来的若干负面问题,建议取消民非养老机构类型,要么转型为公益性组织,要么完全走向市场化,统一定位为企业性民办养老机构。政府在相关优惠与支持政策方面要公平对待各类养老机构,在民非养老机构尚未实现转型的现实情况下,统筹考虑公办养老机构、民非性养老机构、企业性养老机构的支持政策。

      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土地划拨政策。统一民非性与企业性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水电气暖等优惠措施,建议完善阶梯定价办法,提高基础定价的使用量,如果完全参照居民生活水电收费办法,建议给予适当的政府补贴。

      在信贷支持方面,可以探索成立政府性信贷基金或养老机构培育与发展基金,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贷款支持。或者与商业银行加强合作,提供信用担保与贷款贴息,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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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大力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应该出台落实全国老龄办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08)的实施细则,细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从国务院层面出台促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文件,提出一揽子具体的政策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加强投入,加大力度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用地与设施建设的文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网点布局。改革消防审批与管理办法,避免消防审批成为社区、居家养老甚至机构养老服务的障碍,充分利用社区养老设施资源。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在为健康老人、低龄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高龄老人、失能失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和贫困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之间的协作,实现专业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延伸。

      5.在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重点推进医养资源与机制的整合

      医疗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和疾病护理服务是养老服务的核心内容,实现医、养、护一体化发展应该成为未来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医、养、护一体化发展不是三项服务的简单融合,也不是三类机构的简单合并,而是需要建立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整合运用三方面的资源,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能力和服务供给效率。

      需要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出台促进医、养、护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文件。纠正目前重医轻养的做法,做到医养并举,加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聚集医养结合的重点对象,将医养结合由目前以非失能老人为主转向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和财政投入绩效评估,防止过度医疗行为和浪费、骗取医保资金及国家补贴的行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合作与衔接,推进医养结合向社区、家庭延伸,即在社区、居家养老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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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建立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网点,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需要从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的角度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养老机构的布局与服务网点建设,根据人口数量、地理分布、经济发展程度与区位优势,在县域范围内建立若干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和村庄。

      同时,整合利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在各村庄建立养老服务网点。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机构服务的医疗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生活设施、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标准化程度与服务质量。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改善工作环境与工作待遇,通过各种措施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农村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

      制定、落实支持政策,鼓励品牌化的民办养老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慈善资源投入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农村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农村留守、空巢、失能老人提供公益性、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支付渠道

      1.构建社会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有利于通过保险整合社会资金,优化支出效率,从而解决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引导长期照护服务从医疗服务中剥离,缓解医疗保险的财政支付负担,保障医疗资源能够高效运用,防控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风险。

      通过国家财政补贴、划转部分医疗保险形成基本保障资金,社会救济、慈善捐赠形成补充资金,企业和个人缴纳形成主体资金,构建社会化长期照护保险。保险对象选择、缴费比例、服务内容、支付比例等内容,则根据筹资运行情况,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分阶段逐步扩展或提高。

      2.加强政策引导企业年金、个人养老计划发展

      通过加大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参与率,鼓励企业年金与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员工养老服务保障合作机制。通过税收减免,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开发个人养老计划产品,支持养老计划产品与标准化养老服务挂钩。同时,通过相关法规和条例,引导产品规范研发、销售、收益分配,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多渠道增加老年群体的财产型收入

      通过税收减免,支持老年金融创新,丰富针对老年群体的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模式,充分挖掘老年人的财产型增值收入。

      4.引导树立正确的养老消费观

      宣传“独立、自由、活力、乐享”的健康老年生活观念;通过公益广告、大众传媒等媒介渠道,社会保障性养老服务产品普及等手段,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度;通过补贴养老服务进家庭,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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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整体规划,完善多层次标准体系

      1.加强国家层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三步走”战略,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根据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结构、需求、支付能力的变化趋势,明确中长期发展原则,分阶段明确定量、定性发展目标,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服务与产品供给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产业与事业协同、构建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等方面明确中长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2.构建“国家+地方+行业”的三级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在国家层面,根据目前不同地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本特征,明确分类标准、统计口径、设立原则、实施途径等,构建多层次的基础性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在地方层面,根据各地市场需求状况与供给水平,在国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构建特色化、区域性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在行业层面,支持龙头企业根据实践经验,制定标准体系,成为行业标准的示范者、实践者与总结推广者。

      3.建立“需求评估+供给评估+人才资质评估”的认证体系

      在服务需求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自理能力等对老年人进行分级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服务补贴及优惠的依据;在服务供给端,对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动态化评级及相应的奖惩机制;在服务人才方面,对不同种类专业人才建立等级化评估体系与资质职称评定制度。同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与专家智库,健全动静结合的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监督、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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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立全社会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育体系

      1.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水平

      养老产业人才培养首先要解决社会观念问题,提升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水平。充分认识到养老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职业性,同时需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爱心、社会公德。将养老服务人员作为我国现代化职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术评定、认证体系;将为老人服务作为传承中华美德、构建敬老孝老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社会的标志;全社会给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充分的尊敬和爱戴。

      2.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企业内训”三级人才培养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制度。规范课程,统一教材,加强公办院校开办的养老服务人才相关院系与专业的建设力度。注重理论与实训相结合,鼓励企业与公办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训合作。

      3.加强宣传引导,“政-企-社”联合,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就业环境

      鼓励与引导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与养老机构相连接,打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联合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养老服务优秀人才给予奖励;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户籍、社保、子女教育、税收、生活补助等方面基于政策倾斜,增强社会职业认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筑基和攻坚阶段,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力量的全力支持下,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将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将在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为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也为世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问题与对策;王延中,龙玉其

      2.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服务体系的思考与建议;朱跃


      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强化“第三支柱”

      新华网 2021-03-10 08:18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谷雨)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接受了新华网专访。郑秉文今年带来的提案涉及医疗、养老等领域。他表示,政府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要渐进式做好制度设计。

      多层次养老 生活更美好(深度观察)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何谓“第三支柱”?郑秉文介绍,在我国,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郑秉文认为,长期看,中国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改革取向,应是以基金积累为基础的“资产型”养老金制度模式,而非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负债型”养老金制度模式。

      郑秉文表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从2005年起,将连续17年上调基本养老金,报告指出2021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充分彰显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收入端连续减费减收,但在支出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却一点也没受影响,这些负担完全是由财政给予解决。财政对社会补贴转移支付力度是逐年加大,这充分说明政府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完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制度,优化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郑秉文表示,我国养老金体系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急需强化第二、第三支柱。尽快扩大企业年金的参与率,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同时尽快出台第三支柱的顶层设计。“应该推出一个完整的、容纳所有金融产品的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方案。”他建议,应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账户持有人身上而非产品上,让账户持有人能够用一个账户“通吃”所有合格金融产品,以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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