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互联网+”虚拟养老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 2019-02-12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
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65岁以上人口达到1.58亿人,占总人口的11.4%。从人口结构看,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迈入老年,将陆续进入需要支持和照护的阶段,《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预测,到205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4.1%,我国社会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2011年2月,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提出了“9073”养老模式,即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从而确立了居家养老在养老模式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三部委颁布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指出:“智慧健康养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能够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水平。”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传统养老,家庭成员长期生活在一起,人际之间比较协调和融洽,能得到晚辈在生活和经济上的帮助,给予老人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但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会给家庭带来越来越大的负担,同时容易受到地域性的限制。“互联网+”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别是在先进技术和智能高效管理上可以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手段,有助于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实现精准服务,提高养老个体的幸福感受程度,提升福利水平。“互联网+”模式有助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市场作用,在政府的引导监管之下,通过良性竞争,激发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挖掘需求指导资源共享,弥补政府资金不足,避免重复性低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个社会效益。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相关企业老年科技产品的研发和服务能力呈显著提升态势。“互联网+”背景下,物联网技术不断完善,网络设备成本不断降低,光纤覆盖以及网络化不断发展,为智能养老服务提供了快速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互联网+”行动的广泛开展,我国也逐步探索出若干智能养老服务模式,例如“一键通服务”与“虚拟养老院”,上海浦东新区的“爱照护”系统、虹口区的“网上敬老院”,以及青岛市“百姓人家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e家养老院”等。但不可否认,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我国养老产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仍较低,前期基础建设投资较大,资金问题是阻碍“互联网+”模式发展的一大障碍;养老产业专业人才缺乏,当前养老产业一线从业人员普遍工作强度大,待遇不高,传统的观念使得该类服务者的社会地位不高,导致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产业的动力不强;“互联网+”模式各地都在探索阶段,但各个环节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等等。
全国老龄化日趋严重这把“双刃剑”同时反映出养老服务未来巨大的缺口,预示着养老产业作为潜在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通过智能技术手段,整合老年人房屋资产、社区公共产品等存量资源,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以信息通信技术、城市基础设施融合为手段,可以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实现相关的政治和经济目标,同时有利于推动服务业的繁荣发展。大量家政类服务的市场化推进,有利于吸纳就业人口,促生新型服务产业,从宏观方面推动实现消费转型,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互联网+”模式属于新型模式,发展才刚刚起步,还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互联网+”机制创新还需要把握工作重点。
第一,坚持以需求为本,发展新兴支柱产业。主要围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紧急救助及精神慰藉等项目开展专业服务工作,以满足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需求为基础,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扩大服务项目的方法。尤其要在精神慰藉、生命回顾、主动关怀等方面给予老年人以特殊关照,以适应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的发展趋势,将养老负担转变为发展新兴支柱产业的动力,以实现养老服务行业的产业化升级。
第二,坚持市场化驱动的发展方向,实现对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从国内典型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存在的主要难点为融资、服务专业化以及科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无论哪种模式,都不能单纯依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中的某个单一主体来完成,市场化主体的培育是模式发展和开发必须坚持的主导方向。政府通过和专业社会组织合作的PPP模式实现主体培育,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这一点应该成为我们改革坚持的基点。
第三,增强服务的综合性,避免机械性和技术牢笼。技术在任何时代都应当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不能使其凌驾于人之上。老年人在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中应该获得的是富有人性、尊严的专业服务,从而实现生命的价值,而不应仅仅面对冷冰冰的设备仪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目的就在于,使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人性化的基因嵌入。服务的专属性及价值定位,是系统开发必须坚持的基本伦理。
第四,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功能衔接。就服务供给主体来说,主要有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以及传统的养老主体。但是基于资源约束的现实挑战,单一主体难以全面应对巨大需求,必须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发挥各个主体的优势,以实现养老服务提供的成本最小化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将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存量与增量分析这些概念纳入具体服务效果的考评体系之中,以构建服务主体行为衔接的有机系统。
(作者系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副教授)
责任编辑: 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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